重磅!银保监会发文肃清汽车金融行业乱象,汽车经销商等未经批准不得经营汽车消费贷款担保!
10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将从严规范融资担保业务牌照管理,做好融资担保名称规范管理工作。
10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显示,该文件的出台时间为10月9日。
《通知》规定将从严规范融资担保业务牌照管理,做好融资担保名称规范管理工作。这其中汽车金融行业成为了监管的重点之一。
汽车金融行业研究员、汽车金融大全APP创始人匡志成告诉我们,结合近期国家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可以看出国家有意加强了对金融行业的监管。让能力与业务相匹配,让有兜底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做风控管理的事。
在他看来,汽车金融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乱象,诸如乱收金融服务费、不规范贷款、贷后暴力拖车等等,强监管的模式更加有利于减少违规行为,防范风险,维护汽车金融行业的稳定和安全。
监管趋严
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根据《通知》,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等机构不得经营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已开展的存量业务应当妥善结清;确有需要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当按照《条例》(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相关业务。
显然,未来只有取得融资担保许可才可以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一位在银行从事汽车资产业务投放工作的人士告诉我们,强监管的导火索应该是金融行业特别是P2P行业暴雷频发所致,政府在严管金融行业的同时,汽车金融行业也被纳入其中。
据悉,目前汽车金融领域的参与方包括银行、AFC、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这些资金及产品的提供方为了降低业务成本和降低风险,会通过代理商的模式开展业务。
“事实上,代理商的情况质量参差不齐,这类群体中公司无完善架构,内部分工不明,人员专业能力有限,对风险及监管的要求不清晰,潜藏着诸多危机,例如乱收费、套路贷,砍头息,暴利催收等等。”上述人士告诉我们。
据悉,目前由汽车经销商直接参与贷款担保的并不占多数,主要是由第三方的代理商和中介机构从事兜底业务,这不仅滋生了一系列行业乱象,相关的公司也缺乏风险管控能力。
一位汽车金融行业资深专家向我们透露,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这类公司基本没有抵御能力,但是目前这种模式在业内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在非金融机构的汽车金融运营方有蔓延的趋势。
因此,肃清行业乱象,规范汽车消费贷款的担保业务,已成为行业的共识诉求。
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严重侵害消费者(被担保人)合法权益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并适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助贷模式、融资租赁
或受冲击
除了加强了对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等机构消费贷款担保业务的监管外,《通知》还指出,为各类放贷机构提供客户推介、信用评估等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于无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取缔,妥善结清存量业务。
匡志成认为,此条规定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助贷机构。今年以来助贷模式是汽车金融行业内的重要“玩法”,如果《通知》的监管力度直抵助贷业务,那么将会引起整个行业的“大地震”。
据了解,助贷模式之所以在汽车金融行业日渐普遍,主要是因为不少汽车金融行业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银行合作,给银行提供兜底,相当于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有严格规定: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因此,不少融资担保公司会与银行合作兜底型助贷业务,以放大自身的杠杆。
“现在参与助贷模式的很多运营方是缺乏风险管控能力的,他们参与市场会形成恶性竞争,扰乱市场。”一位不愿具名的汽车金融从业者认为,助贷模式的兴起,是资金方的强势带来的结果,那些拥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为了获取低成本的资金,同时降低自身的风险,是比较乐见于将风险“甩锅”给融资担保公司的,但长此以往会导致市场作业不规范,进而引发连锁危机。
除了助贷模式将受到影响外,也有银行界人士判断,未来对汽车金融行业的监管将逐步延伸至融资租赁领域。
监管奏效后行业会怎样?
“政策的导向应该是要引导持牌机构在业务开展中,特别是业务落地环节,要去中间化,直面客户。在筛选合作机构环节中需要与体系健全、有风控能力,在监管监督下进行经营开展业务。”在《通知》发布后,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我们。
对此,匡志成也深表赞同,他认为,归根结底,就是要让相关机构的能力与业务相匹配,让有兜底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做风控管理的事。
在他看来,随着监管的奏效,未来行业内会出现几种变化,其中整车企业的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不会受到影响,部分银行将采取直管模式,另一部分银行则将通过融资性担保公司做业务。最受影响的还是融资租赁公司,它们会逐渐缩小,甚至停止兜底助贷业务。
相反,对于资金方而言,也会对合作伙伴进行重新筛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模式会终止合作,严谨的资金方在业务环境中会在放宽前期渗透到客户端,也会持续关注终端的落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