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环境的影响力分析,应当根据能量从采掘到终端能量传递全过程的累计排放量,来衡量汽车单位行驶里程的CO2排放量(g-CO2/km)。据此得出“清洁能源汽车不同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未必是环保型汽车”是本文亮明的观点。
一、什么清洁能源
(1)可再生能源:消耗后可得到恢复补充,不产生或极少产生污染物。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水能,地热能,氢能等。
(2)非再生能源:在生产及消费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包括使用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等)和利用清洁能源技术处理过的化石能源,如:洁净煤、洁净油等。
(3)核能:虽然属于清洁能源,但消耗铀燃料,不是可再生能源,投资高且安全风险大。
(以上文字摘录“中文维基百科-搜狗百科”)
二、新能源汽车定义与功能定位
新能源汽车定义已经多次修改,2017版明确为:“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摘自2017年1月6日公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这里需要强调新版定义的两个核心名词。一是“采用新型动力”实现节能减排,指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二是“依靠新型能源”实现能源替代,指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増程式)也有部分以“电”代“油”功能。
提醒读者注意,我国定义的新能源汽车,强调“采用新动力”的同时,更注重以“电”代“油”和以“氢燃料”代“油”的功能,这种能源替代战略旨在降低汽车对石油的依赖程度,亦简称“去石油化”功能。从接下来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电力排放原单位(kg-CO2/kWh)过高,导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环境友好性很差。
三、新能源汽车的环保水平如何界定
如果按前述清洁能源的定义,新能源汽车均不能纳入清洁能源之列。那么,新能源汽车的环境影响力如何评定?采用LCA( L ife Cycle Assessment)法,分析不可再生能源从采掘到车轮(Well to Wheel)消耗整个生命周期的CO2排放量。其中,对于插电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涉及电网电力CO2排放原单位指标;对于燃料电池汽车,涉及氢燃料制取及其所消耗的能源性质。
1、电动汽车的环境评价基准
以汽车CO2排放水平作为衡量标准,评价其环境影响有实用性(参见图1)。这里以标准小型汽车为例:图1箭头4所指粉色横线,标明混合动力汽车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为一恒定值:131.5G-CO2/km(汽油车能耗取主流车型平均值4.69L/100km)。由于混合动力汽车无需通过电网额外补充电力,故综合碳排放值为一条直线。
就图1所示的4种汽车动力形式的排放水平而言,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不应高于混合动力汽车(131.5g-CO2/km)为底线,来评价电动汽车的环境影响力并不为过。因为,汽油混合动力汽车是在不改变能源性质的前提下,依靠自身技术进步来实现节能和减排的。
如果以电动汽车综合排放,不及一般混合动力排放水平的话,对环境的影响力就是负面的,也就没有资格被认定为环保型新能源汽车。
对照图1可以看出,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当电力CO2排放原单位达到0.63kg-CO2/kWh时,其CO2/km排放量与混合动力汽车持平。
如果电力排放原单位大于0.63kg-CO2/kWh时,CO2/km排放量就会超过传统混合动力汽车。从环保角度出发,非但不适宜使用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尤其不适合大力推广纯电动汽车。当电力排放原单位达到1.04kg-CO2/kWh时,纯电动汽车CO2排放原单位与传统汽油车相当,会给环境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图1 环保型新能源汽车的认定基准
这种评价方法,既可以作为对插电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CO2排放水平的评价基准,也可用以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评价。其存在的意义在于:是界定新能源汽车环保水平的分水岭。当然,该基准线可以随着汽车产业的技术进步,由政府或国际组织与时俱进加以修订。
图中标明以下国家电力CO2排放原单位分别为:法国0.08763 kg-CO2/kWh;巴西0.09840kg-CO2/kWh;加拿大0.22358kg-CO2/kWh;欧盟27国0.39295kg-CO2/kWh;日本0.44820kg-CO2/kWh;德国0.45788kg-CO2/kWh;英国0.53715kg-CO2/kWh;美国0.6129kg-CO2/kWh;中国0.8356kg-CO2/kWh;澳大利亚0.95253kg-CO2/kWh;印度1.27053kg-CO2/kWh(已越出边界)。
上述国家中,原子能发电约占80%、水力发电约占10%的法国,CO2排放原单位0.087 kg-CO2/kWh。水力发电约占80%、原子能发电约占3%的巴西,CO2排放原单位0.09840 kg-CO2/kWh。水力发电约占60%、原子能发电约占15%的加拿大,CO2排放原单位0.022 kg-CO2/kWh。显然,在这些国家推广电动汽车CO2排放量才会更低。
结论是:由于中国电网电力排放原单位高于0.63kg-CO2/kWh,所以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不适合大力推广纯电动汽车。即使推广使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也要看其燃料消耗与电耗的实际水平,是否能够等于或者小于典型混合汽车。
2、警惕燃料电池汽车的高排放
这里以氢燃料汽车为例,形象地说明了氢燃料汽车能源从采掘到消耗的全过程(图2)。
图2 氢燃料汽车能源从采掘到消耗全过程
图3是日本日本自動車研究所作的研究与分析。其中燃料电池汽车的实际排放与不同制氢方法,亦即氢燃料的能源消耗源密切相关。
图3 天燃气和电力制氢的燃料电池汽车排放更高
由此可见,氢燃料汽车的“热”炒和氢燃料汽车“零”排放宣传,是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日本,天然气制氢、电力制氢的燃料电池汽车,即使加装了车载储能回收装置,从采掘到车轮(Well to Wheel)CO2排放量,也远高于混合动力汽车。更何况,日本是在电力排放原单位0.49kg-CO2/kWh条件下制氢。我国呢?如果在电力排放原单位0.8356kg-CO2/kWh条件下制氢,可想而知,燃料电池汽车的CO2排放量该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