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LOGO
首页 > 新闻 > 政策补贴 > 电动车自燃事故频发后管理从严:上报、调查、召回快速处理

电动车自燃事故频发后管理从严:上报、调查、召回快速处理

浏览次数:663 发布日期:2019-10-11

被视为国家战略的新能源汽车在销量连续高速增长之后突然踩下急刹车,据乘联会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8月新能源狭义乘用车销量为6.6万辆,同比下降21.7%。而部分车企最新出炉数据也显示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不容乐观,自称为“新能源汽车引领者”的比亚迪(SZ002594)刚刚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份新能源汽车销量13681辆,同比下降50.97%。

而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引发的安全事故却频频发生,因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再次细化和补充新能源汽车自燃事故的安全法规。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当前国内汽车市场正处于深度调整期,新能源汽车面临的考验更为严峻,加强管理是对消费者和企业负责,将对整体市场利好。

自燃事故6-12小时内报告,及时启动缺陷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发布的《补充通知》中要求,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发生冒烟、起火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事故基本信息,包括《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信息表(试行)》中的基本信息、车辆信息、动力电池信息、用户信息和经销商信息五项;此外,生产者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信息表(试行)》。

蓝鲸汽车记者从《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信息表(试行)》中发现,该信息表涵盖了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三电”的详细的核心参数信息,例如动力电池系统、电池单体、电池管理系统模块的详细信息,事故发生后,生产者还需上报详实的产品电路布线图、事故照片以及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前7天车辆远程监控数据、三电系统故障报警控制策略等数据。

“更加详实的信息上报将更有效地帮助有关部门及新能源汽车生产者排查解决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业内人士表示。

根据《补充通知》的要求,在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发生后,生产者应主动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使用同样零部件的车辆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若发现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生产者应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尽快实施召回。

另外,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也将根据生产者事故信息报告情况,组织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协作网的专家开展车辆火灾事故深度调查与分析、缺陷风险评估与判定等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将根据事故调查和风险评估情况启动缺陷调查,必要时向消费者发布风险预警。

《补充通知》的发布,相关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法规再次得到了细化和补充,业内人士认为,国内新能源市场近年来虽然取得了巨大成果,但也因发展过快以及相关法规要求欠完善等因素造成了质量及安全性等方面的疏漏和隐患发生,随着工信部、发改委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近半年的连续介入和细化法则,国内新能源汽车安全性以及消费者的权益也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法规约束趋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性获保障

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虽然发展迅猛,但有关新能源汽车的安全事故却时有发生,尤其是纯电动汽车领域,近半年来,无论是欧拉、蔚来特斯拉、威马等新晋品牌还是北汽威旺、江淮等老牌汽车制造商,均接连发生了纯电动量产车自燃事故。

事实上,纯电动车自燃原因复杂,不仅与电池、电控等方面有关,还受不可控外力、使用环境等因素影响,但整体而言,近期纯电动车事故频发,与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过快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待完善有很大关系。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许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要重心放在了片面追求高电池能量密度和长续航里程上,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安全性的相关要求。目前能量密度偏低但稳定性更强的磷酸铁锂电池路线已经基本鲜有企业使用,转而搭载能量密度更高的三元锂电池,目前最新的NCM811动力电池批量量产在即,更加活跃的化学材料比例进一步增加,势必也将带来更大风险。”

自燃事故频发,也让广大纯电动消费者和潜在用户担心,一方面,已经购买的用户时刻担心自己购买的产品未来是否会出现问题,另一方面,意向购买的用户则因担心产品隐患选择持续观望,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多有用负面影响。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今年5月,在新能源汽车的自燃案例中,乘用车起火事故占比为79.8%;按火灾原因统计,有电池或电芯故障、外部撞击和用户私自改装、泡水、充电桩故障、违规操作等5类。

面对接连出现的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工信部、发改委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已多次发布新政及补充条例,要求新能源汽车隐患自查,加强新能源产品从生产至上市各流程的把控。今年6月,工信部发布通知,要求各车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实上报相关情况,否则将面临暂停或取消企业及产品公告、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等处罚。

而此次《补充通知》的发布,再次加强了对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召回监管,规范了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制度,同时更加切实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及财产安全。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亚洲新能源汽车网www.asianev.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亚洲新能源汽车网www.asianev.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亚洲新能源汽车网www.asianev.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3、本网部分文章系转载,转载均注明来源,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所表述意见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意见;如涉及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拥有最终解释权。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网站介绍

合作客户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服务项目

金牌会员

品牌广告

网站建设

公众号
微信群
QQ群
联系我们

0755-21036319

我们随时等待您的来访!

24小时在线客服

www.asianev.com 深圳市猫头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80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