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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起诉威马,索赔超21亿元!

来源:汽车人之家 浏览次数:632 发布日期:2019-09-03

近日,据媒体报道,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吉利汽车研究院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起诉造车新势力威马汽车旗下的四家公司,包括威马汽车科技集团、威马智慧出行科技、威马汽车制造温州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目前上海高院已经介入审理,开庭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



据悉,这起纠纷案的索赔金额高达21亿元,或将是中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纠纷最高索赔金额的诉讼案之一。目前,吉利和威马均未对这起知识产权侵犯纠纷案公布具体细节。吉利回应称:"一切以法律判决为准,我们不做额外评论。"



而威马的回应是:"作为国内造车新势力中的"硬创新"科技实力派,威马始终坚持正向的研发、自主开发,在确保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同时注重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截止到6月,威马汽车在设计、技术等领域的申请专利数已经达到1076项。威马汽车没任何侵权行为,我们对赢得这场诉讼非常有信心。"



但是,据消息披露,威马汽车核心团队多来自吉利和沃尔沃系,而威马汽车创立时的多名核心员工,均有吉利履历。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曾担任吉利控股集团董事兼副总裁、沃尔沃汽车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董事长,在吉利任职期间, 沈晖带领吉利团队完成海外并购沃尔沃汽车。


威马汽车首席财务官CFO张然,曾任吉利执行董事,任职吉利集团CFO,负责海外并购及融资。威马联合创始人林立刚,曾是吉利收购沃尔沃谈判成员,熟稔国内外企业财务管理以及资本运作。威马汽车合伙人兼首席运营官徐焕新,此前曾在沃尔沃主导过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研发。威马品牌战略副总裁陆斌也曾担任吉利销售副总经理,成功主导吉利子品牌整合与经销商网络建设。



据了解,吉利起诉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在2018年就已经提交。


根据资料显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据1-7月份的上险数据显示,威马EX5的上险数为9149辆。沈辉曾表示,威马今年目标是冲刺10万辆。如今来看,完成目标已经几乎不可能。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8日,威马汽车才完成总额30亿元人民币的C轮融资,由百度集团领投。至此,威马汽车累计融资金额已经达到了230亿元。日前,威马汽车还与格力电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发力车联网智能化领域,在整车制造相关、高端设备输出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而就在近期,威马对外宣布已经开启D轮融资。至于结果如何,目前来看显然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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