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3月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X7车辆,共计20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若存在缺陷车辆的头部安全气帘触发时,头部安全气帘可能不会完全展开,这会增加发生事故时车内人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两侧的头部安全气帘,必要时重新进行正确安装,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