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LOGO
首页 > 新闻 > 政策补贴 > 江苏常州2018新能源汽车地补:不超过国补后售价50%

江苏常州2018新能源汽车地补:不超过国补后售价50%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浏览次数:541 发布日期:2019-02-23

2月13日,江苏省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发布《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


细则中明确规定了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为2018年度在常州市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常州市上牌)的消费者、新建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省认定)、市级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监测平台服务单位,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等。

补助标准为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助后汽车售价的50%(以销售发票为准)。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附1的标准进行补助,每人当年享受购置补助的车辆不超过1辆。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可参照执行。

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3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地方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

各辖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7号)、《江苏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苏政办发〔2017〕5号)和省财政厅、工信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412号)等文件精神,为稳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我们制定了《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doc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11日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亚洲新能源汽车网www.asianev.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亚洲新能源汽车网www.asianev.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亚洲新能源汽车网www.asianev.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3、本网部分文章系转载,转载均注明来源,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所表述意见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意见;如涉及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拥有最终解释权。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网站介绍

合作客户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服务项目

金牌会员

品牌广告

网站建设

公众号
微信群
QQ群
联系我们

0755-21036319

我们随时等待您的来访!

24小时在线客服

www.asianev.com 深圳市猫头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80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