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简称:本协议)。根据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当日公司与新特公司签订了《电动车项目合作生产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与摩拜出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简称:合作协议)。
根据与新特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汽轿车与新特公司约定电动车系列产品及其衍生车型;后续如有大改款车型 (不属于衍生车型)或其他系列产品的合作,双方另行协商。产品生产的四大工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在一汽轿车处进行,原则上优先利用一汽轿车现有生产设备资源进行整车生产,内制加工深度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对于与新特公司的合作,一汽轿车表示,公司与新特公司的合作,将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生产制造等方面能力,有利于公司推动新能源产业规划布局,提升经营业绩水平,契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与摩拜出行签订的合作协议
1、一汽轿车拟对摩拜出行进行增资入股。增资后一汽轿车持有摩拜出行10%的股权,按照相应股权比例行使股东权益及义务。
2、一汽轿车作为摩拜移动出行产品的提供商、制造商,与摩拜出行在定制版领域的整车生产、研发,出行服务领域的整车销售进行相关合作。
3、摩拜出行与一汽轿车共享移动出行领域操作经验、运营模式、客户数据等相关资源。
4、摩拜出行与一汽轿车共享其他优势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服务、售后网络等相关战略资源。
一汽轿车表示,公司与摩拜出行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在移动出行新领域的发展,抓住汽车产业变革与升级的重大机遇,抢占未来出行产业的战略制高点,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