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坚瑞沃能发布公告,公司收到的大股东李瑶签署的《申明》,根据《申明》,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李瑶已确认无法完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根据沃特玛的经营现状,补偿金额预计为补偿的上限52亿元。李瑶同意先期以人民币962,108,276.03元作为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一部分。
公告显示,申明人李瑶于2016年2月29日与公司签订《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于2016年4月12日与公司签订了《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申明人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及补偿方式进行了约定;经申明人确认,对赌目标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8年度严重亏损,实际已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申明人李瑶同意在现阶段,申明人同意在现阶段,以其获得的交易现金对价扣减已缴纳的个人得税后的净额人民币 962,108,276.03 元作为向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