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加快推进全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指出,陕西省加快推进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到2020年底前,陕西省淘汰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万辆、老旧燃气车2万辆,其中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和杨凌示范区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其他各市淘汰总量的30%以上。
《计划》强调,制定实施全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政策,对提前淘汰车辆予以补助,鼓励公示的高排放车辆更新为节能、新能源汽车。同时,可通过激励淘汰,以旧换新和转出我省辖区等措施削减柴油货车保有量,减少陕西关中地区柴油货车使用比例。
2020年底前,陕西关中各市(区)城市建成区柴油公交车全部淘汰并更新为新能源汽车;进入城市的物流配送用车原则上必须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