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汽车经营的准入标准(试行)的通告》,通告明确将我市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汽车经营的准入标准(试行)设定为:纯电动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续航里程不得低于250公里。
据悉,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三府〔2017〕23号)第十一条“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属于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的,具体标准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鼓励绿色低碳出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精神,经公开征求意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将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汽车经营的准入标准(试行)设定为:纯电动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续航里程不得低于250公里,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三亚此前公布的网约车(不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准入”条件明确,拟在三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本市登记注册的5—7座(含本数)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备;车辆自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未满4年;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和本省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不低于本市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营业性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车辆外观颜色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