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新能源汽车网获悉,近日,上海市环保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市质量技监局联合发布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方案表示将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部分原文如下:
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本市VOCs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原环保部等六个部委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4.3万辆、5万辆、6万辆。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50%。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2020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和新增、更新校车力争实现新能源化;加快推进新能源出租车试点,根据要求扩大使用规模。新能源货车推广规模超过5000辆。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机管局、市商务委、市农委、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教委牵头,各区政府、各相关企业、市电力公司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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