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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能源汽车取消插混?北京和深圳的政策仍需修订

来源:电动汽车观察家 浏览次数:907 发布日期:2018-09-20
    
    亚洲新能源汽车网获悉,一张图片在微信中流传。图片上称,“明年新能源政策有变化,上海新能源订单截止10月暂停”的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消息称,不能保证10月以后在上海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上牌、取得补贴。

    由于该消息较为含糊,但网友纷纷猜测上海将取消对插电混合动力车型的补贴和牌照。为此记者特向接近上海官方人士确认,证实此消息为不实传闻。

    该人士表示,目前上海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主要管理规定是2018年2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所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上海市销售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符合上海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及管理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针对车辆补贴方面《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本市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且发动机排量不大于1.6升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3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办法》的有效期为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果期间上海市政府对《办法》进行调整,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这就是说三年内上海新能源汽车地方政策将按照《办法》规划施行,目前上海市政府并没有公布有关调整《办法》补贴范围的文件,“不能保证10月以后在上海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上牌、取得补贴”的传闻不实。

    另外,上述图片中提及的北京、深圳的情况可信度也不高。目前,北京市插电混动汽车并不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也限行限购,但却可以申请新能源汽车牌照,开到天津时可以免限行;而在深圳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仍划归新能源汽车管理,并享受不同程度的补贴。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北京和深圳的政策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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