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5月28日起,柳州新能源汽车上路有“福利”——
1,可在市区公交专用车道内通行;
2,不分单双号通行柳江大桥;
3,新能源车位专车专用。
5月22日,柳州交警发布推广应用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包括试验用新能源汽车)道路交通管理有关措施通告,具体如下:
新能源汽车应当向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申领车辆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新能源汽车应当按规定购买交强险。
驾驶新能源汽车应当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推广应用期内,准许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或实验用临时号牌的新能源载客汽车在柳州市区道路设置的公交专用道内通行。
在推广应用期内,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或实验用临时号 牌的新能源载客汽车不受柳江大桥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准许不分单双号通行柳江大桥。
柳州市区道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适当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施划专用停车泊位标线、设置专用停车泊位标志, 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只允许新能源汽车停放,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停放。其他车辆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由相关管理部 门根据各自执法处罚权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驶人驾驶新能源汽车上道路行驶,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适当放宽新能源载货汽车在柳州市区内通行的禁行限制政策,优先办理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市区禁行路段通行证。
该通告自2018年5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