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10 万元。通报显示,今年 1 月至 6 月,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 431623 张。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对此,小鹏汽车回应表示:
关于近期微博上的某媒体报道的小鹏汽车6个月采集43万张人脸照片一事,引起了用户的担心,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此次事件,事出上海区域的门店希望通过对于门店客流等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改善接待流程,更好的服务于到店客户,但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误采购并使用了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的第三方供应商(悠洛客)的产品。
小鹏汽车对本次行政处罚表示完全服从,并对此事做出深刻反省。
鉴于,以下事实,相关部门也给予了相对较轻的处罚:
小鹏汽车的上海门店在3/18日上海市监局检查之前,就通过内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撤下了所有的采集设备。
人脸数据由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收集和分析,数据已经全部删除。小鹏汽车不存在泄露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仅通过客流到访量等非个人关联的数字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
此次市监局处罚的商家众多,均为使用了第三方软件的客户。
小鹏汽车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各项规定,确保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司对因此事件给公众和客户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诚信合法经营是我司一直秉承的经营基石,我们将以实际行动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客户体验,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周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