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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不是示范城市的专利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次数:529 发布日期:2021-11-22

电池,燃料电池

上海市发改委等六部门日前印发了《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提出将支持整车应用、关键零部件等发展,是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下称《通知》)的具体落地,标志着上海打响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第一枪。同时,北京、广东示范城市群也在积极完善、细化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政策。那么,具备一定基础但未进入示范应用名单的城市该怎么办?笔者认为,这些城市不仅不能妄自菲薄、打退堂鼓,反而要脚踏实地、找准定位,借力实现转型发展、降碳减污。

根据《通知》,获批复的北京、上海、广东示范城市群相关城市也并非完全聚集,如上海城市群不仅包括临近的江苏苏州、南通和浙江嘉兴,还有山东淄博、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蒙古鄂尔多斯等离沪较远的地区。同时,氢能产业链包括制储运加用、零部件制造、原材料供给等多个环节,其中电堆原材料等环节可以相对独立布局,实现“卖全国”甚至“卖全球”,不一定非要和其他环节扎堆聚集;目前制氢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西北等地区,而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则主要集中在东南部沿海……这些均给了非示范城市发展氢能、燃料电池汽车的空间。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驱动下,许多城市均有发展氢能、燃料电池产业的需求,且不少城市出台了相关规划。因此,“不是要不要干的问题,而是怎么干的问题”,关键是结合本地优势,积极与示范城市群加强合作,聚焦产业链具体环节,做好产业培育等工作,避免一哄而上、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如山东有优良的工业基础和丰富的氢气产能,也不乏兖矿集团、潍柴动力等龙头企业;四川有丰富的绿氢资源和扎实的产业基础,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方面走在前列……这些地区有实力也有能力在氢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中占据一席之地。

目前,我国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基础还较薄弱,推广区域和资源不匹配,催化剂、质子交换膜等缺乏成熟的量产产品;各地发展不平衡,出现恶性竞争,如电堆等产品打起了价格战;产业竞争格局尚未明朗,龙头企业也未体现出足够的议价能力……这些均给了具备氢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础的城市提供了组团发展的机会。关键是各城市要根据《通知》要求,“全国一盘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打破地区和行政限制,发挥各地优势,推动空间上的产业聚集、核心企业的跨区域合作,实现产业互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才能在更大范围构建氢能产业链、形成全国氢能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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