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集中发布了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其中包括针对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推荐标准(GB/T 40429-2021),综合考量动态驾驶任务、最小风险策略和设计运行范围等多个维度,将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划分为0-5级,并提示相应级别下汽车用户应承担的驾驶任务,更加系统和全面地对分级进行描述。新国标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其中,0级驾驶自动化(应急辅助)系统不能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但具备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1级驾驶自动化(部分驾驶辅助)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2级驾驶自动化2级驾驶自动化(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并自动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5级驾驶自动化(完全自动驾驶)系统在任何可行驶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并自动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此外,新国标还明确了各级别下驾驶员应承担的驾驶责任,比如在开启自适应巡航控制功能后,驾驶工作需要驾驶员与驾驶自动化系统共同完成,驾驶员还应承担突发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责任,并在需要时介入动态驾驶任务,以确保车辆与乘客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从3级自动驾驶开始,目标和事件探测和响应的对象从驾驶员变为了系统,动态驾驶任务后援也从驾驶员变为了动态驾驶任务后援用户。这意味着,在有条件自动驾驶情况下,已允许驾驶员脱手,只需要在必要时接管驾驶。
近年来,国际及主要汽车产业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法规组织广泛开展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的研究。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在2013年率先提出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为无自动化、特定功能自动化、组合功能自动化、有条件自动化和完全自动化共5个等级;德国联邦交通研究所(BASt)根据研究,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为仅驾驶员、辅助驾驶、部分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以及完全自动驾驶共5个等级;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SAE-International)发布的SAE J3016标准提出了0-5级分类法,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为从无驾驶自动化(0级)直至完全驾驶自动化(5级)在内的6个等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与SAE组成国际标准联合起草组,正在制定ISO 22736《道路机动车辆驾驶自动化系统相关术语的分级和定义》并已完成FDIS投票,有望于2021年内发布;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于2019年专门就驾驶自动化分级的法规制定原则展开讨论,确定了区分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制定相关国际技术法规的方案。其中,SAE J3016是国际上影响最大、应用最广泛的分级标准,截至目前已发布4个版本:2014版首次提出0-5级分类框架和原则,2016版主要增加设计运行范围(ODD)定义并具体说明动态驾驶任务(DDT)等内容,2018版和2021版主要完善术语描述并对标准使用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汽车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不断进步,科技的进步也需要相应标准法规的不断完善来配合。不只是驾驶自动化这样高精尖的领域,像轮毂这样最基本的部件也是如此,多年来阿瑞氏一方面在研发上不断投入,独有的复合稀土铝合金材料技术(DPT)已经更新到3.0,一再突破高强度和轻量化的极限,另一方面也严格遵守执行CAW铝车轮质量协会的GB36581-2018等各项质量标准,为市场和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与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