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微博用户“特斯拉维权车主-韩潮”发布微博称,自己与特斯拉的二手车维权纠纷案件已获一审判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韩潮一审胜诉,特斯拉被判“退一赔三”。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特斯拉公司相关负责人今天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称,特斯拉不存在欺诈,将依法上诉。
车主讲述:
驾驶特斯拉二手车上高速路发生意外
“我胜诉了,退一赔三!”2020年12月4日下午,微博署名为“特斯拉维权车主—韩潮”的网友,在个人微博上留言称:感谢法律公正!感谢一路同行者,感谢你们,感谢!”
那么,这起官司是怎么发生的呢?
韩潮告诉红星资本局,2019年6月5日,他在特斯拉官方网站购买了一辆特斯拉官方认证的二手车,型号为Model SP85轿车。车辆登记证书显示,该车辆于2019年5月1日登记过户至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我在购买之前,一直与特斯拉销售沟通车况,被销售告知,特斯拉认证车不存在重大事故、水泡、火烧、结构性损伤。”韩潮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他就一次性付款到特斯拉天津公司花旗银行对公账户,共计花费379700元。
但用车两个月左右时,他发现该车有多个问题存在。“我觉得二手车有些小问题可以理解,就频繁去特斯拉服务中心进行维修。”不过,随后发生的一次经历吓到他。
韩潮向红星资本局回忆称,2019年8月24日晚,他驾驶该车行驶在高速上时,当时车速大概在120码左右,突然,车发出“嘭”的一声巨响。“当时把我吓到了,于是就想着赶紧停车,可是脚根本就踩不动刹车,刹车全是硬的。”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韩潮至今仍心有余悸。随后,他急忙怠速并慢慢将车停了下来。他检查车辆,发现电门完全瘫痪,共跳出了了五个故障码——无法驾驶(供电电压过低)、汽车需要检修(安全靠边停车)、汽车需要检修(汽车可能无法重新启动)、汽车需要检修(请联系 Tesla 服务中心)、动力已降低(正在关闭车辆系统)。
出现的5个故障码
“当时幸好前后没有车,否则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韩潮告诉红星资本局。
车主检测:
车辆C柱及后叶子板曾切割焊接
随后,该车被拖车公司托运到了特斯拉服务中心。
“经检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车辆的电池伞阀、保险等坏了,需要更换;电池无法接电,需要更换。”韩潮说,他随即联系了天津本地检测机构——万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注:有司法鉴定资质)进行鉴定。
拿到检测报告后,韩潮傻眼了——车辆C柱及后叶子板有切割焊接。
红星资本局在韩潮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看到,经过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5日鉴定,该车左侧C柱有修复痕迹,怀疑所购的车辆为事故车。同时,检测报告指出,“左后轮眉前部至左C柱里部呈现线45度修复痕迹有切割焊接。”
“这与购车前特斯拉公司承诺的不一致。”韩潮说,购车前,特斯拉公司承诺其销售的二手车在置换车辆完成过户前经过200多道工序的车辆检测,车况良好、无结构性损伤、五年以下车辆且总行驶里程不超过八万公里,符合特斯拉标准的车辆提供二手认证后才可在特斯拉官网销售。“不过,我从2019年6月5日至8月24日期间,该车频繁发生问题,共计维修了7次。”
为此,韩潮以“特斯拉公司以欺诈手段出售不符合其承诺的事故车辆”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韩潮告诉红星资本局,该车出现问题并完成鉴定后,他最初向特斯拉方面提出过原价退车的解决方案,但遭到对方多次明确拒绝。后来,市场监管部门也曾介入,双方有过调解的过程,但仍然未能解决问题。
维权现场
庭审:
是否存在“结构性损伤”成焦点
在庭审环节,是否“结构性损伤”成案件焦点。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事故车”一般是指车辆存在有结构性损伤。
对于韩潮的起诉,特斯拉公司称,涉案车辆不存在重大事故,也不存在因更换叶子板而产生结构性损伤,特斯拉公司在销售车辆时未实施任何欺诈行为,向其交付的车辆完全符合“没有重大事故以及火烧泡水”的销售承诺,韩潮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全部予以驳回。
同时,特斯拉公司称,在原车主使用车辆期间,车辆在2019年1月8日在行驶变道时发生极为轻微的碰撞剐蹭事故。根据现场照片、定损协议书、事故认定书以及维修单等证据,可以证明事故只伤及车身左后部叶子板及后保险杠边缘及轮毂表面,完全没有伤及车辆安全结构,不构成重大事故或者结构性损伤;特斯拉公司对该事故也不知情,不存在欺诈的故意。
特斯拉称未伤及车辆安全结构,图由特斯拉向法院提供
另外,特斯拉对韩潮所做的鉴定报告不予认可。在委托浙江共安鉴定技术有限公司对该车辆所做鉴定中,红星资本局看到,“车身结构没有损伤,就不存在对车身结构的加热及切割,不会使车身结构件性能发生变化”。
不过,韩潮在提供上述鉴定报告的同时,还提供了一段录音。裁判书指出,录音显示特斯拉一名工作人员承认车辆“表面覆盖件切割”,但“不认可是结构性损伤”。
随后,由法院组织,经双方同意,由北京晶实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有限公司对涉案车辆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该车本次事故维修后造成的贬值损失影响为82089元”“该车后叶子板维修后会对车辆安全性造成一定影响。”韩潮对司法鉴定意见予以认可,但特斯拉公司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
经法院组织、双方同意,第三方组织的鉴定报告
判决:
认定特斯拉构成欺诈,特斯拉称将上诉
法院认为,从特斯拉提交的涉案车辆维修照片看,涉案车辆的维修确实涉及到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仅仅告知韩潮“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特斯拉符合欺诈的客观要件,也具备欺诈的主观条件。综上,特斯拉构成欺诈。
法院判决:撤销韩潮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二手车订购协议》;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向韩潮退还购车款379700元;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向韩潮支付赔偿款1139100元;驳回韩潮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书
如不服此次判决,可以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2月5日,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对于判决结果,韩潮仍然有些激动。“我还是满意的,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韩潮说,共计耗时一年多时间,终于拿到了结果。
回忆起维权经历,韩潮向红星资本局表示,“这一年付出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有点心力交瘁了。”他说,虽然这次结果只是一审,但如果特斯拉要上诉,他会随时迎接二审。“
那么,特斯拉公司是否会上诉呢?特斯拉公司相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特斯拉不存在欺诈行为,我们将提起上诉。”特斯拉表示,“我们充分尊重法院的判决,但部分情况在一审未得到充分展现,我们将利用上诉的机会来澄清。同时配合法院的指导,提供更多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