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信部建立了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
在近期组织的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
11月19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发现部分新能源产品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包括北汽、广汽本田、吉利、东风等25家企业被工信部点名通报。
在新能源乘用车方面,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设计蓄电池容量、循环放电后放电容量、放电保护值、行李箱容积等不符合国标。以及车载能源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名称与备案参数、百公里耗电量等与备案参数不一致等问题。
其中,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众泰旗下生产基地)生产的JNJ7000EVX25纯电动轿车(E100)存在两种问题,包括蓄电池初始容量不符合相关要求;循环100次后放电容量不符合相关要求。
东风汽车DFL7000NAH1BEV(东风日产轩逸纯电)车型,存在过放电保护值低于企业技术参数值;过充电保护值高于企业技术参数值。
广汽三菱的车载能源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名称,与备案参数不一致。广汽本田生产的插电式SUV,存在的问题为也和广汽三菱一样。
同时,其还存在电动汽车插头型号与备案参数不一致的问题。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HQ7002BEV15(帝豪GSe纯电动)被发现存在行李箱容积不符合要求。
而在新能源客车方面,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新能源专用车方面,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工信部表示将依法依规处理。对上述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问题的车型,工信部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信部要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