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路内停车位,符合准停类型的新能源汽车每日免首2小时临时停车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包括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临时停车费,此优惠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近日,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发布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路边停车优惠政策的通告。通告指出,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路边停车优惠政策:
在全市路内停车位,符合准停类型的新能源汽车每日免首2小时临时停车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包括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临时停车费,此优惠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止。
通告显示,新能源汽车用户可通过“宜停车”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方式绑定新能源汽车号牌,每次路边停车均需启动停车缴费操作,方可享受路边停车相应优惠。若不按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操作,将违反《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而受到违规停车处罚。
但需要注意的是,通告中“符合准停类型的新能源车”一般指车身尺寸符合路边停车位尺寸的车辆,比如轿车、SUV等家用车,大型纯电动客货车等车辆因为尺寸较大,故不属于该范畴。当然,必须是深圳牌照新能源车才可享受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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